8月27日下午,作為第六屆山東文博會的重要活動內容,互聯網+山東文化創新產業發展研討會在濟南舉行,眾多專家學者圍繞當前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互聯網與文化創意產業的認知與實踐、互聯網時代與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互聯網與企業尤其是高技術產業融合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未來在新時代等主題進行了深入研討交流。
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核心原創內容匱乏成主要障礙
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遠景是,互聯網技術應用、創新成果與文化產業深度融合發展,互聯網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產品創新和液態創新的重要動力,產業載體聚集水平整體提升,智能制造、眾創眾設、文化產業大數據、云服務平臺等水平顯著提升,新興媒體、數字出版、網絡視聽、文化電商等新業態、新產品、新服務快速成長,成為文化創業產業增長的主要動力和重要支撐。
不過,當前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也面臨許多挑戰。山東社科院文化研究所所長涂可國認為,核心原創內容匱乏成為阻礙文化創意產業向互聯網縱向發展的主要障礙。知識產權保護滯后,在互聯網迅猛發展的條件下,文化創意產業產品存在創作成本投入大、但復制成本低且操作容易等特點,這使得文化創意產業成為極易受到侵權傷害的產業。
“互聯網創意文化產業在原創產品和內容相關指導產權保護方面薄弱,文學、音樂、影視等主要文化創意產品版權遭盜版和抄襲等產權問題頻發,保護缺位和監管缺失問題凸顯。”涂可國說。
此外,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缺乏全新商業模式和產業價值鏈。涂可國說,一些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對于互聯網+的平臺作用和生態模式缺乏深刻認識,只是將互聯網作為一種新的傳播渠道和行銷方式。將文化創業產業與互聯網簡單相加,因此文化創意產業要形成核心生產、傳播、互動、反饋等全產業鏈條很困難。“相對來說,大型文化創意企業更適合發展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而大量存在的中小文化創意企業的方式和操作理念難以與互聯網平臺下海量用戶需求融合形成全新商業模式和發展理念,兩者要實現兼容共贏需要長期磨合。”
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的致勝之道:
堅持“內容為王”,創新+融合重構
從文化創意產業與互聯網融合的角度,推動文化創意這一新型高端服務業發展,催生文化新業態,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
涂可國強調,要注重結合互聯網平臺的傳播優勢和規律,實現兩者的優勢互補。加強各級各類文化莊毅產業公共平臺建設,大數據平臺、公共服務云平臺、垂直細分領域專有云平臺,推動已有公共平臺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同時,要堅持“內容為王”。“原創內容生產是互聯網創意產業的核心動力。未來應通過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形式,推動原創內容的生產,為文化創意為中心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涂可國建議,要開辦“文化創意網”,建設網上創意征集推廣平臺,開展文化創意大賽等活動,加快文化創意與產業、技術、產品(服務)、市場、資本的對接,建立眾包、用戶參與設計、云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推動跨領域的技術成果轉移和協同創新。
此外,還要大力支持文化創意方面的“眾創空間”和“創客”的快捷發展,把“眾創”模式中的“內容為王”和“平臺為王”有機結合起來,防止平臺弱化內容生產。
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的認識:
“互聯網+”很重要,但是“+”在哪里更重要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靠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賦,借助于高科技對文化資源進行創造與提升,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產生出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它包括工業創意、農業創意、文化創意等創意內容。
“實際上文化創意產業最核心的東西就是‘創造力’,也就是說,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其實就在于人的創造力以及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創造力。‘創意’是產生新事物的能力,這些創意必須是獨特的、原創的以及有意義的。” 山東省電子商務協會副會長趙藝說。
趙藝認為,“互聯網+”很重要,但是“+”在哪里更重要。把互聯網“+”在旁邊就只是一個工具,把互聯網“+”在前面,它就只是一個渠道。把互聯網“+”在腳底下,就是把互聯網作為基礎設施來促進整個商業活動和企業活動的轉型升級。
企業體制電商化轉型升級系統流程是信息化、系統化、標準化、規范化、流程化、制度化、職業化、數據化。反過來數據化驅動智能管理企業,良性運轉。
趙藝說:“互聯網時代,沒有一個企業品牌強大到不能被挑戰,也沒有一個企業弱小到不可以去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