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有網友爆料稱,某滴滴司機于機場附近刻意接空姐訂單,在未告知乘客的情況下,誘導乘客暴露個人隱私,將雙方對話在直播平臺上直播。
司機的做法顯然是錯誤的。網絡直播是基于合意的服務行為,司機通過披露乘客隱私和肖像牟取私利,已侵犯他人隱私權、肖像權。可事件能夠引發強烈關注并非因為該司機無知,而是由于直播行業依然缺乏有效、周密的規范這一事實。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今年6月,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25億,占網民總體的45.8%。然而絕大多數用戶恐怕沒料到,當他們通過網絡窺探他人隱私來滿足好奇心時,自己也可能被別人窺視著。網絡直播使普通人的生活也具有了被“欣賞”的價值,可此前的觀看與被觀看均基于雙方合意,主播竭力展示才藝,觀眾則大方打賞,現在這種整齊劃一的二元關系被徹底打破了。因此,簡單指責個別主播法律意識淡薄不足以剎住不良風氣,暴露他人隱私是部分主播有意“開辟”的新經濟增長點,如果行業不能實現有效的自我約束、相關部門不能制定系統的法律法規,直播行業自身發展也將受到阻礙。
今年4月,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從事網絡直播的主要企業負責人共同發布《北京網絡直播行業自律公約》,結束了網絡直播“野蠻生長”的局面。在實施兩個月后,北京網絡文化協會及時通報了落實情況,將40余名違規主播列入黑名單,這一切均讓人看到依法治理直播的希望。然而事實證明,一紙《公約》還不能完全規范直播行業的是是非非。《公約》更關注直播內容是否“涉政、涉槍、涉毒、涉暴、涉黃”,對內容之外的規范較為有限。網絡直播是新生事物,至今尚未定型,現在的直播模式可能只是其初級發展狀態,越來越多的主播開始尋找新的表現形式,如從直播間轉向戶外,以更別開生面的活動來刺激觀眾,有主播在深夜前往“鬼樓”,一邊放著恐怖音樂一邊直播,這種完全開放的模式,極容易將無關路人拍攝進去,顯然,事件中的司機刻意利用了這一弊端,在這種情況下,簡單要求主播提高法律意識,遠不如對戶外直播的拍攝場所、方式、規避事項予以清晰界定。在人人皆可為主播的時代,制度規范顯然較人工排查有效得多。
在規范主播責任的同時,也需要切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8月1日,直播平臺“映客”上的多名主播賬號被“永久封禁”,理由是這些主播“違規收禮”,違反了合約。“永久封禁”的直接結果是主播賬戶款額全部被清空,分文不剩。且不論他們是否真的“違規收禮”,但其面對平臺單方處置決定時缺乏足夠的申辯機會和維權空間則是不爭的事實。當前網絡上流行著許多針對網絡主播的偏激言論,或視其為日進斗金的暴發戶,或視其為以涉黃、涉暴信息蠱惑人心的不務正業者,卻偏偏忽視了他們的勞動者身份。此前有網友問:日進斗金的主播可曾納過稅嗎?對網絡直播存在的種種疑惑,與該領域至今尚無完整、系統的法律法規有關。制定法律或仍需一段準備時間,然而不同省市著手制定各類暫行辦法已事不宜遲。
網絡直播仍處于發展過程中,近年來VR和AR相機的崛起更讓我們看到了它的強勁生命力,然而若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未能及時厘清蕪雜的權責關系,方興未艾的直播產業也必定走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