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探索改進林草植物新品種審批授權機制,擴大保護名錄和新品種測試范圍,逐步建立健全保護測試機構,加快測試指南編制,建立并推廣電子申報系統,推動林草植物新品種審批智能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新品種測試機構和保藏機構建設。(林草局負責)
58.加快修訂農業植物品種復審規定,完善品種權保護及復審案件審理程序,健全復審工作機制,提升審查質量與效率。(農業農村部負責)
(二)強化知識產權質量導向
59.形成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注冊、囤積行為的長效機制。推動地方全面取消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申請注冊環節的資助與獎勵。(知識產權局負責)
60.逐步建立高校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停止對專利申請的資助獎勵,大幅減少并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可通過提高轉化收益比例等“后補助”方式對發明人或團隊予以獎勵,在職稱晉升、績效考核、崗位聘任、項目結題、人才評價和獎學金評定等政策中,堅決杜絕簡單以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為考核內容,增加專利轉化運用績效的權重。(教育部、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負責)
61.深化對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相關領域的重大技術專利分析和預警。(科技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三)加強知識產權綜合運用
62.出臺專利導航實施指南,協調推進重點產業、重點產業集群專利導航工作。建立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興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編制產業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報告。(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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